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三秋”期间农作物
秸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7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2]126号)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对防治大气污染新的工作要求,为了切实搞好我乡“三秋”期间农作物秸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美丽石道和现代化农业建设,以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为主线,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以全市“三秋”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止环境污染和加速秸杆资源综合利用为目标,以机械直接还田为重点,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坚持技术指导和经济措施相结合,综合治理与重点开发相结合,“疏”和“堵”相配套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经济激励力度,宣传教育力度,协调服务力度。通过全面禁烧,实现由强制性利用向群众主动利用转变,传统利用向科学利用转变,努力实现秸秆全部有效利用。
二、目标任务
1、坚决制止焚烧秸秆现象,实现全乡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2、全面完成市下达的秸秆还田任务指标。3、在推广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基础上,积极引进开发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逐步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商品化、系列化、产业化。
三、时间要求
9月15日----10月31日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了切实加强对“三秋”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成立石道乡秸杆禁烧工作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王志鸿
常务副指挥长:晋新民 陈鸿涛
副 指 挥 长:何志锋 铁军锋 张铜川 铁军峰
马宝仓 高明杰 田东兴 安淑敏
申鹏飞 马跃辉 屈 歌 孙富涛
仝松敏 王颖豪 陈军伟 薛仲世
成 员: 蒋跃锋 田丰敏 吕颍峰 孟海鹏
赵俊耀 梁建明 何利强 李华章
及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乡农业办,蒋跃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农作物秸杆是宝贵的资源,禁止焚烧和有效进行系列化开发,产业化经营,即提高农产品的综合加工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也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农业生态平衡的一项重要内容。
1、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充分利用广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召开群众会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地宣传如何做好秸杆利用与禁烧的工作;要引导和动员广大老党员、老干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当好监督检查员的同时,做一名秸杆禁烧宣传员,广泛宣传禁止焚烧秸杆的目的和意义。使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深入人心,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乡指挥部在全乡主要道路悬挂30条秸杆禁烧宣传横幅,各村要在主要路段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横幅不得少于3条,张贴标语不少于50条。
2、乡电视台要充分发挥作用,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在电视台曝光。
3、乡政府组织3台宣传督查车每天深入到各村,向群众广泛宣传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的好处和焚烧秸秆的害处以及依法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在全乡范围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三秋”工作的一项重点和难点,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早动手,精心部署,务求实效。
1、各村要与乡禁烧组签定绩效目标责任书,明确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各村秸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亲自上阵,明确各自分工,分片包干,切实加强禁烧期间的督查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秸杆焚烧现象。
2、严格落实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责任制,要加强对所分包村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各村必须成立秸杆禁烧督查组,结合本村的实际,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层层抓好宣传活动。特别注意发挥农村老干部和老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做好本辖区农作物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
3、乡农机站要积极协调在大中型农机具入田,扩大机收、机种面积,提高农作物秸杆还田率。要充分利用政策,对符合秸秆回收还田的企业和个人要给予一定的补贴。乡畜牧站要与周边养牛、养羊大户取得联系,宣传发布秸杆需求信息,鼓励群众积极出售秸杆,提高秸杆利用率。公安机关加大对故意纵火,焚烧秸杆的打击力度。
4、制定严格的奖罚办法,严格检查考评,严格奖罚兑现。抓好两个方面的典型,对秸杆禁烧和利用措施过硬,工作力度大,效果好的地方要总结经验,予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焚烧秸杆的,进行电视曝光,坚决追究责任。
(四)成立督查组,加大督查力度
乡政府将成立三个禁烧工作督查组,具体负责全乡秸杆禁烧督查工作,将安排三台宣传督查车,在全乡巡回宣传督查。督查组成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村也要建立督查组,落实村干部分包责任制,加大经费投入,坚持天天进行巡逻。
(五)落实经费,确保实效。
对各行政村和禁烧工作组划拨专项经费,确保全乡禁烧工作的有效开展。
(六)严格考核,奖罚兑现
为确保全乡禁烧及秸杆综合利用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乡党委、政府将严格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兑现:一是凡被乡督查组发现烧一处秸杆者(含焚烧痕迹),对所在行政村处罚100元,二是凡被市督查组发现一处者(含痕迹)处罚1000元,三是对没有发生一起焚烧农作物秸杆的行政村奖励1000元。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