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市民公共文明素养和城乡文明程度,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细、落小、落实,配合登封市广泛建立城市不文明行为整治制度建设工作,嵩阳街道办事处爱卫办决定对社区及市场不文明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养成文明习惯为目的,以杜绝社区不文明行为、不文明市场经营行为为重点,探索建立各项工作方案,为其他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着力解决发生在市民身边的不文明现象,大力倡导文明和谐新风,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维护城市文明形象。
二、城市不文明行为整治时间
2016年3月20日至2016年12月28日
三、城市不文明行为整治重点内容
总体围绕社区不文明行为和市场经营不文明行为的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以下九个方面问题,具体为:
(一)整治生活垃圾堆放在公共区域的问题;
(二)整治楼道门口乱堆乱放的问题;
(三)整治社区居民乱丢垃圾、践踏草坪、折损花木、损坏绿化圈地种菜的问题;
(四)整治社区居民违规养犬、宠物随处排便不清理、高空抛物的问题;
(五)整治社区车辆乱停乱放、公共区域拉绳挂晒衣服、噪音扰民的问题;
(六)整治城区门店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的问题;
(七)整治“五小”行业物品摆放无序、周边环境卫生差的问题;
(八)整治乱贴小广告的问题;
(九)整治广大市民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四、城市不文明行为整治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6年3月21日至4月15日)
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宣讲整治城市不文明行为的重要性、动员市民自觉规范自身行为,踊跃参与整治工作;同时要运用多种媒介进行宣传,如微信、微博、公共平台等,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在社会上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整治工作始终。
第二阶段:初步整治阶段(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5月21日)
动员居民参与到整治活动中,自觉整改、提高;爱卫办配合居委会对社区中出现的不文明行为,及时的阻止、整改,共同督导文明养犬、文明经营、文明生活;每一个人能够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并劝阻他人也不去做,发挥群众自治力量;同时协助公安机关对乱停车现象进行监督,营造文明氛围。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30日)
爱卫办组织环卫中队、机关干部、居委会(村)干部强化对不文明行为的集中整治,开展督导检查,并以督办单形式向责任居委会(村)通报反馈;对在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重点强化措施,配合环卫中队对大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清扫、清运;在整治过程中,对出现问题较多的居委会(村)进行通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第四阶段:不文明行为精细化整治(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
在整治过程中,对出现的新的不文明行为,要及时汇总、作好记录、予以制止,并将市民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多发区域进行通报;不文明行为时常为一个小举动,各个居委会(村)要加大对市民的引导和教育,必要时进行批评;建议成立志愿督查小组,发动居民人人参与其中,相互监督和督促,奖优罚劣。
第五阶段:不文明行为的常态化管理(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常态化管理,坚决不搞“一阵风”行动;要建设、管理好环卫队伍,切实发挥其职能作用,对不文明整治活动中的死角,进行彻底剔除,继续营造文明的社会氛围。
第六阶段:不文明行为“回头看”工作(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28日)
不文明行为的整治是没有终点的,社区和市场经营的不文明行为又是非常显而易见的,爱卫办要配合好各个职能部门,继续强化对社区和市场的整治,保证“一遍净”,为营造良好的文明氛围提供保障。
五、整治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集中整治城市不文明行为,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实行立行立改的需要,是建设生态文明登封、提升人民幸福指数的需要。各个人员一定要高度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齐上阵,抓出实效。
(二)严格履职,密切配合
集中整治城市不文明行为工作既要各个单位充分履行职责,不等不靠,自加压力,把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同时,各相关单位又要密切配合,在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参与联合执法等各项行动,合力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力破解以往整治工作一阵风、不落实、互相推诿、难见成效、人民群众意见大等问题,达到市委、市政府满意、广大市民满意、社会各界满意“三个满意”的整治效果。
(三)加强督查,促进整治
爱卫办将定期进行工作督办检查,印发通报,对各责任单位的整治工作进行点评;对工作落实不好、重点整治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甚至还有蔓延扩大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限期改正,为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