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交〔2016〕207号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防范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登封市交通运输局防范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10月10日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
防范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登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登封市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登安委〔2016〕1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发生,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特制订登封市交通运输局防范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力争2018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2.加快构建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把安全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
3.以行业管理部门为重点,完善“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4.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治理。
5.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6.以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管理机构,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最后一公里”落实能力。
7.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严格安全准入。
8.加快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推动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
9.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推进落实工作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贯彻落实《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3号),建立并完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治和行业部门监督管理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一是组织制定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完善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和考核的全过程管理制度。二是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普通管理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及时排查消除隐患,排查覆盖率达到100%,隐患整治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整改率达到100%。三是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暂行办法》(豫安委〔2015〕23号),突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整治进展缓慢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追责。四是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积极鼓励职工、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并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二)构建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指导意见》(豫安委﹝2016﹞13号),通过全面排查、系统评估和风险辨识,对重大安全风险实施特殊管理和严密控制。一是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要时段、重大危险源。二是通过企业排查、行业排查,全面排查安全风险。三是按照安全风险转化为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后果进行评估分级。四是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重大、较大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通过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
(三)完善“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职责的通知》(豫安委〔2016〕14号),明确各单位“打非治违”工作职责,突出营运船舶、客货企业和场站、公路施工、桥梁涵洞、危险路段等重点部位,各单位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各行业部门牵头负责排查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各种违法非法行为。
(四)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重点攻坚治理
一是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不同时段和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公路施工、客货企业和场站、水上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在此基础上,创新专项治理工作,实现由过程治理为主向源头预防为主转变,由局部治理为主向区域治理为主转变,由人防为主向人防技防物防综合治理转变,由灾害治理为主向风险管控为主转变,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长效性。二是推进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认真查找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关键环节和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单位,积极主动落实攻坚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五)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郑安委〔2016〕9号),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体事项清单,提出强化和落实的明确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照单履职,失职照单追责。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安全生产法》明确的18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制定有针对性地制度和措施,确保各项主体责任落实。
(六)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
一是强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路段、车辆加强远程监测预警等设施设备的使用,推广“两客一危”车辆(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安装防碰撞系统。二是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引导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七)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督促企业健全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加强应急演练,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二是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单位之间、部门之间应急协调联动制度,强化应急响应。三是开展科学决策与安全施救。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和救援队伍指挥员在开展救援中的作用,实行科学决策。遇到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或者造成次生灾害等情况时,应迅速撤离救援人员,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四是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完善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和应急指挥平台,实现应急资源共享,形成综合协调高效的应急保障体系。
(八)建立督查和问责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常态化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定期督导检查各部门和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提高监管工作效能。二是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运用约谈、通报、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切实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健全推动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成效。请各单位每季度末月15日前将本单位防范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安全科。各有关单位同时还要报送“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统计表和典型案例。
(二)加强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特点和规律的研究。要认真研究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编印的《提高警惕防控风险——典型安全事故案例(事件)启示》,从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案例中研究分析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类似事故特点规律和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研究制定事故预防对策措施。
(三)加强事故警示宣传教育。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事故警示教育,全面提高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重要性的认识,凝聚安全共识,提升全行业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考核督导。要进一步加大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工作成效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的比重,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推动全行业领域共同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