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38/2017-00163
  •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能源,煤炭,通报
  • 2017-08-09
  • 2017-08-09
  • 通报
  • 登煤字〔2017〕94号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关于第二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雨季“三防”和防治水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科室、煤炭管理所,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

按照《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雨季“三防”和防治水专项检查的通知》(登煤字〔2017〕80号)要求,市局于6月29日至8月3日组成三个安全检查组,对全市煤矿开展了第二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雨季“三防”和防治水专项检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安全大检查,共检查煤矿29家,其中:省属煤矿7家,地方主体煤矿16家,兼并重组煤矿6家,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11条,其中:一通“三防”71条、雨季“三防”及防治水89条、采掘工程管理57条、职业卫生53条、安全管理26条,其它15条。通过检查,总的认为:

一是各煤炭企业、煤矿高度重视第二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机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改和验收等工作。

二是各煤矿在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的基础上,重点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及防范措施的落实、一通三防、雨季“三防”和防治水工作、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严格实施了奖惩考核办法,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是通过检查发现,阳城煤业、新丰煤矿、教学三矿、小河煤矿、建业煤炭严格按照要求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机构、人员,职业病防治制度、档案齐全。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制度健全、物资配备到位,严格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共性问题:

1.部分煤矿未严格执行安全出口矿级领导巡查制度和雨前雨后巡查制度,矿井安全出口检查记录未经主体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2.个别煤矿无建立水情水害台账,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无标注相邻矿井采空区积水量。

3.个别煤矿防汛物资配备不齐全且缺管理牌板。

4.个别煤矿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健全,缺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5.个别煤矿未坚持入井验身、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二)突出问题:

1.金星煤业

(1)112105底抽巷西段钻场无钻孔参数记录,多个钻场共用一个钻场设计。

(2)112105底抽巷西段200米范围内同时布置三个钻场打钻。  

2.盛华煤矿

(1)11112采面上、下副巷超前支护部分支柱卸压,且缺防倒措施。

(2)21轨道下山上段巷道断面小不足8m2,且无设置行人台阶。

缸沟煤矿:

(1)煤矿两个安全出口未进行检查。

(2)副井罐笼提升井口安全门与提升信号联锁不起作用。

(3)煤矿未在醒目位置公布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检测结果。

(4)11轨道架空乘人装置上行侧局部吊椅距底高度小于0.2米。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各煤矿要始终坚守安全红线、稳定底线意识,依法依规生产,确保安全投入,杜绝安全欠账,对所查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严格按照“五定原则”整改到位。要加大“雨季三防”排查力度,保证煤矿实现安全生产。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煤炭企业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对煤矿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做到危险源辨识、分级管控、督办验收、整改销号、闭合管理,认真落实隐患“双倒查”制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源头治理。要对所属煤矿的雨季“三防”工作进行督促落实,实行副总包矿驻矿制度,保障煤矿安全度汛。

(三)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各监管科室、煤炭管理所要加强监管,要对煤矿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梳理总结,认真督促煤炭企业及时、彻底整改检查出的隐患,并按规定进行复查验收。要重视和加强雨季“三防”工作,督促煤矿完善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对煤矿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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