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权利人:甄晓红;身份证号: 410XXXXXXXXXXX104X;
预告义务人:登封市舒漫嵩颍置业有限公司;
于2019年10月25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补证。
房屋坐落:登封市颍河路269号御园二期32号楼2单元11层1105
面积:111.51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不动产登记证明豫(2019)登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811号 作废。
日期: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