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证权利人: 李俊民;身份证号:410125XXXXXXXX0076 。
于 2020年4月27日,向我局申请 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东关四组
面积:167平方米,权利属性: \ ,
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原不动产证书登国用(宅)字第3457号作废。
日期: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