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权利人: 常要锋;身份证号:410XXXXXXXXXXX1518。
预告义务人:郑州峰创福晟置业有限公司;
于2020年5月11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补证。
房屋坐落:登封市少林大道与天中路交叉口西南角峰创▪福晟园2号楼3单元106号
面积:130.4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不动产登记证明豫(2019)登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834号作废。
日期: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