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7059326/2020-00012
  • 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
  • 畜牧业,畜牧
  • 2020-05-19
  • 2020-05-19
  • 通知
  • 登牧字〔2020〕12号
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0年登封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根据《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郑州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农【2020】5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2020年登封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5月19日

2020年登封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升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根据《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郑州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农【2020】58号)文件精神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安排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方针,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总抓手,以规模养殖场、养殖密集区为重点,兼顾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加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养殖粪污治理体系,推进畜禽粪污肥料化、能源化利用,不断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基本思路

推行清洁养殖,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为重点,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全面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利用能力,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推广应用臭气控制技术,鼓励畜禽规模养殖场安装减臭设施设备,减少臭气排放,消减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底,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面完成省、郑州市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任务(见附表1)。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加快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提升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粪污处理等现代化装备水平。按照“三同时”制度要求,落实大型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信息公示制度,督促规模养殖场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加快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支持种养一体化、有机肥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推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缓解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

(二)大力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模式。探索政府、社会资本和养殖企业合作模式,加快构建“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市场化运营机制。引导鼓励养殖密集区通过引进第三方处理利用服务型组织,积极探索“有偿清运、付费还田、成本自付”长期运营机制,加快构建“分散收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模式。总结推广“全量收集、集中处理”、“分散收集、集中处理”、“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等典型,不断优化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方式。汲取非洲猪瘟、非典型性肺炎等防控经验,推广以养殖场、村庄为单元的小型立体生态循环模式。鼓励各类畜禽养殖场开展家庭农牧场建设,通过承包流转土地、合作协议消纳等方式创新,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由果菜茶不断向大田作物延伸,打通种养循环发展通道,助力绿色兴农

(三)进一步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围绕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等关键环节,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攻关与模式示范,研究提出经济适用的综合配套技术,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效率。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低磷低蛋白日粮配方技术,促进兽药和铜、锌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降低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对各地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都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每年将代表国务院对省政府进行考核。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畜禽粪污治理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战略部署,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持续加压推进,切实抓好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区、办)政府对本辖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各乡镇(区、办)畜牧兽医站要在各地政府领导下,牵头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具体工作。要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督促规模养殖场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

(三)强化督导检查。畜牧中心成立督导组,适时进行督导督查,必要时报市政府攻坚办统一开展督查。各乡镇(区、办)也要建立指导服务机制,加大指导服务力度,传导工作压力,共同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乡镇(区、办)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宣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重大意义,增强养殖场依法开展粪污配套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调动养殖场配套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宣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主动参与、积极支持的良好氛围。

(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认真工作,确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目标硬任务如期完成。

    附表:1.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任务分解表

          2.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统计表

          3.登封市畜禽养殖专业户基本信息统计表

          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2020年5月19日

附表1

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任务分解表

乡镇(区、办)

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大冶镇

95

90

大金店镇

95

90

东华镇

95

90

颍阳镇

95

90

卢店镇

95

90

唐庄镇

95

90

宣化镇

95

90

告成镇

95

90

徐庄镇

95

90

石道乡

95

90

君召乡

95

90

白坪乡

95

90

送表矿区

95

90

嵩阳办

95

90

少林办

95

90

中岳办

95

90

合计

全市95%

全市90%

附表2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统计表

填报单位:乡镇(区、办)(盖章)                                                                   日期:                  

序号

养殖场基本情况

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情况

备注

 

养殖场户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详细地址(明确到村)

联系人

手机

畜种

总存栏量(头、只、羽)

其中:能繁母畜存栏(头、只)

年出栏量(头、只)

清粪工艺

有无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利用方式

固体粪便利用方式

沼气利用方式

环评备案号或审批文号

年畜禽粪污产生量(吨)

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量

(吨)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畜牧站负责人:                                                                          主管领导:

 

备注::1.规模标准为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含500头)、蛋鸡存栏10000羽以上(含10000羽)、肉鸡年出栏40000羽以上(含40000羽)、奶牛存栏200头以上(含200头)、肉牛年出栏200头以上(含200头)、肉羊年出栏500只以上(含500只)。

2.规模场粪污设施配套率=已配套粪污处理设施数÷县域内畜禽规模养殖场个数×100%。

3.规模场或散养户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以上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达到验收标准的猪当量总计÷规模以上养殖场总猪当量。

4.清粪工艺:固液分离、干清、水冲、水泡、垫料、其他污水利用方式:好氧处理、厌氧处理生产沼气、处理后灌溉、处理后回用、其他固体粪便利用方式:自然堆积、发酵处理、施入农田园、生产沼气、生产有机肥、种植食用菌、其他

 

附表3

登封市畜禽养殖专业户基本信息统计表

乡镇(区、办事处):(盖章)



                 日期:

序号

养殖户名称

地   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养殖畜种

养殖规模(头、只、羽)

备注

1








2








3








4








5








6








       畜牧站负责人(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备注:本表统计标准:500>生猪≥50头(年出栏)、200>肉牛≥10头(年出栏)、10000>蛋鸡≥500羽(存栏)、40000>肉鸡≥2000羽(年出栏)、500>肉羊≥50只(年出栏)

 

4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职务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邮箱

备注

主管领导








畜牧站负责人








             

注:请填写完整,以便及时沟通交流有关工作;人员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