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证权利人: 刘凡;身份证号:410XXXXXXXXXXX0524。
于2020年6月23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中岳大街中段二运公司家属院2号楼2单元6层603
面积:118.04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房屋所有权证1601048455号作废。
日期: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