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证权利人: 陈小娟;身份证号: 410185XXXXXXXX2527。
于2020年07月09日,向我局申请房屋他项权证遗失补证。
房屋坐落:登封市嵩山路北段东侧党校家属院4号楼2单元2层204
面积:106.37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房屋他项权证1603090134号作废。
日期:2020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