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证权利人: 刘风芹;身份证号: 410125XXXXXXXX3564。
于2020年07月22日,向我局申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补证。
房屋坐落:登封市颍河路与福佑路交叉口东北角创佳紫薇城4号楼2单元1807
面积:211.57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不动产权证豫(2019)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8718号号作废。
日期:2020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