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权利人:李晓君 ;身份证号:410XXXXXXXXXXX7622。
预告义务人:登封置腾置业有限公司;
于2020年8月11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补证。
房屋坐落:登封市颍河路与规划三路交叉口东北角建业嵩悦府(东地块一)30号楼2单元1层104
面积:122.23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不动产登记证明豫(2020)登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786号作废。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