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369/2020-00053
  • 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
  • 通知公告
  • 2020-07-20
  • 2020-07-20
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化镇实施“三年强村计划”发展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现将《宣化镇实施“三年强村计划”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7月20日                               

宣化镇实施“三年强村计划”发展壮大

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

 

为持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市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挂图作战、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组通〔2020〕39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抢抓乡村振兴战略机遇,落实省市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要求,以打赢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统领,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思路模式,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提高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保障能力,把村集体经济打造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压舱石、助推器,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领航。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引领作用,镇级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各村支部书记为村集体经济第一责任人,加强组织,精心谋划,用“钉钉子”的精神,引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二)坚持因村施策。根据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现状基础,立足实际,尊重规律,推进“一村一品”工程,找准增强“造血”功能的发展路子,努力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统筹谋划。强化在镇域、村域范围内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系统谋划,加强规划、用地、项目、资金的统筹管理。注重利用美丽乡村建设、移民村等载体,通过“三变五合”创新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四)坚持科学管理。结合本地实际,健全和完善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机制,探索引进专业技术指导、专职管理队伍等方式,提升村集体经济管理水平,让群众专注产业本身,保障收益,确保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逐步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村级组织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到2022年,全镇16个行政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在彻底消灭经营性收入空白村的同时培育一批集体经济强村。

2020年计划目标: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0%,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

2021年计划目标: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80%,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30%,年收入100万元以上村1个。

2022年计划目标: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0%,收入2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30%,年收入100万元以上村2个。

四、发展途径

(一)盘活集体资产。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引导村集体对现有闲置或低效使用的集体土地、办公用房、厂房、校舍等集体资产,通过出租等方式盘活存量,取得经营收入。对集体现有的小型、微利、亏损企业,鼓励和支持村集体通过租赁、重组、联合、入股等方式进行要素重组,盘活开发。

(二)推进土地流转。鼓励村集体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流转农民的承包地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流转来增加土地效益,争取国家土地整理、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耕作条件,以引进高附加值的农业产业项目,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三)利用集体资源。鼓励村集体开发利用集中统一经营的土地、森林、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建设农产品种养基地,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支持村集体通过土地流转和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等方式,兴办合作农场或股份合作社。对村集体按照有关政策通过实施村庄整治和土地复耕整理增加的农业土地,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可归集体管理使用,土地产生收益归村集体所有。

(四)发展现代农业。鼓励各村因地制宜发展种养殖业。如:在申家沟、三岔口等北部山区引入特色药用灌木类种植,并在现有植被条件下,将低效林改造成适应性强的特色果树,采取逐年更新的方式将集体林地发展成采摘体验基地和中药材种植基地。在东部山海、老栗树等非禁养区依托现有养殖业,科学规划,集约化、规模化建设鸡、猪、兔等专业养殖合作社。在朱垌、佛垌、七里庙等沟域扩大瓜果蔬菜大棚、窑洞平菇、金银花等种植产业规模。在山沟、青石沟、寺沟、土门等西部矿区修复区域,规模性开展观赏类、中药材类苗木种植产业,在实施环境修复的同时,发展绿色产业。在岳窑、荟萃山、钟楼等现有产业初具规模的村域,积极推动五彩小麦、香菇、花卉等现有产业的发展,并通过专业合作社的方式带动群众参与,形成产业链条。

(五)发展乡村旅游。根据我镇全域旅游整体规划,鼓励村集体依托环湖、沟域、古寨、遗址等旅游资源,发展休闲旅游业和生态观光农业,实现旅游业与农业、文化产业有效对接,延伸产业链,拓宽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如:在皮定均、徐子荣将军奇袭荟萃山的战斗遗址周边,利用社会资金对现存老宅进行整修,改造成集田园风光、红色教育为一体的特色民宿。围绕土门村“神前窑遗址”,通过引资建设研学中心、展览馆等项目,形成以瓷器制作体验为特色的精品民宿群。钟楼村规划建设“美丽移民村”,建设精品民宿,并沿湖建设果蔬采摘体验大棚。

(六)集约经营土地。可以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对村中的废弃宅基地进行土地复垦,通过建设用地指标的流转为村集体创收。在镇区规划区范围内成片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按征地总面积的一定比例预留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的建设用地。返还建设用地可以用于村民生产生活安置,也可以进行商业开发,可以成为村集体增收的有效途径。

(七)开展服务创收。鼓励村集体兴办各类服务实体,创办领办劳务、物业等专业服务实体,开展劳务输出、物业管理等社会化服务。加快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鼓励村集体建立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大力开展农超对接服务;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支持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及渠道建设,促进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鼓励发展通信、文化、餐饮、娱乐等服务业,并在发展中注重利益联结。

(八)鼓励招商引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外来资本在符合村镇建设规划和强化监督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村域内土地、森林、水面、自然景观等资源,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建设特色农产品种养基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镇级统筹指导,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镇级成立村集体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由镇农业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公室、镇财政所、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组成并分工协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各村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责任主体,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和阶段目标,整合资源,抓好落实,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镇、村两级要建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台账,实行一村一策、一村一账。村级要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上重要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实施方案。

(二)形成工作合力。镇直各有关单位要紧密协作,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有力的支撑和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要切实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努力盘活土地资源资产;涉农单位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重要职责,给予大力扶持。

(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摸清集体资产家底。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等工作。严格落实改革主体责任和政策措施,推动改革落实落地。改革中可设立集体股或计提公积公益金方式增加村级集体资本积累,既能体现资产集体所有性质,又能为村里公共事业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四)加快驻村帮扶向助推乡村振兴转型。引导驻村工作队通过加强对村集体产业发展帮扶力度,以产业发展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把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建档立卡家庭稳定增收的主要渠道,纳入年度巩固提升计划。各驻村工作队应充分发挥帮扶作用,从支村两委班子建设入手,在规划、人才、资金、信息、项目等方面予以扶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科研机构的合作,支持科研人员带资金技术与村集体合作开发,积极发挥科技特派员和农业科技服务团队的技术指导作用。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五)严格三资监管。完善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台账。加强村级民主管理,搞好村级财务公开。完善村账乡代理制度,强化会计监督。完善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建立村级物业资产备案制度,由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村集体物业资产不得随意转让、变卖,因特殊原因需转让、变卖的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镇三资办备案,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六)强化监督考核。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是村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的重要内容,要定期抽查并公示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将村干部报酬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挂钩,对贡献突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进行约谈和问责;严禁工作不实、虚报项目骗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行为,对督查中发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不实、工作疲于应付、收入弄虚作假的村,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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