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权利人: 安耀朋;身份证号: 410185XXXXXXXX3604。
于2020年10月20日,向我局申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证。
房屋坐落:登封市颍河路与菜园路交叉口东南角嵩基鸿润城7号楼2单元1层103,-103
面积:263.76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房屋所有权证1401003145和1401003139号作废。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