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生猪调运秩序,防止运输环节非洲猪瘟等疫病发生传播风险,维护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势头,根据《农业农村部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的通知》(农牧发〔2020〕20号)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决定从6月初至9月上旬,在全市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建立畜牧、交通运输、公安等多部门协作的生猪调运监管工作机制,织密以市界、重要枢纽及县域内高速公路出入口为重点的监管网络,健全固定站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查处公布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防范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通过运输环节传播风险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非洲猪瘟等疫病发生。
二、主要管控措施
(一)织密生猪调运监管网络
联合交通运输、公安部门,统筹使用现有的各交警中队的公安检查站、高速收费站、超限检测站等固定检查站点,科学布设检查站点,确保我市各高速下站口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应设尽设。通过联合执法、资源共享,对运输生猪车辆开展检查,确保生猪出入把关不留空当。
(二)严把生猪调运检查关口
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统筹用好各方面力量资源,确保检查人员应派尽派。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公路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依托公路治超、收费站,配合畜牧部门全面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发现可疑车辆及时通知畜牧部门,并协助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公安部门要协助畜牧、交通运输部门对生猪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依法处置阻碍检查、暴力抗法以及其他突发情况。畜牧部门要利用电子出证系统严格查验生猪检疫证明、牲畜耳标、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全面检查生猪临床健康状态、运输车辆清洗消毒等情况,做好监督检查痕迹化管理。
(三)严肃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一律就地处理,不得劝返。对无检疫证明、无牲畜耳标、运输车辆未备案的生猪,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监督下,由货主负责就近隔离观察15天;对跨省、跨市调运的生猪(含种猪和仔猪)要检查是否持有合法机构出具的《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对发病、死亡或检出非洲猪瘟阳性的,要坚决扑杀并不予补助;对运载生猪车辆一证多场、证物不符的要依法查处,对违法的货主及承运人要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对涉及跨省、市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要及时上报情况,建立高效协查工作机制,确保查到源头。
(四)严格生猪车辆备案管理
畜牧部门要对生猪运输车辆严格备案管理,发现备案车辆存在违法行为的,查处地要立即通知备案地取消备案或逐级上报至省农业农村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生猪产地检疫申报时,要严格查验车辆备案情况,对不使用或不承诺使用备案车辆的予以纠正,拒不改正的不予出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车主和承运人在装载前、卸载后按规定对生猪运输车辆进行清洗消毒。
(五)加强生猪运输信息化监管
畜牧部门要结合运用农业农村部“牧运通”系统与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对未经车辆备案系统备案的生猪运输车辆不予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深入宣传、督促生猪养殖场(户)实施产地检疫申报主体责任,逐步实现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生猪养殖场(户)、生猪收购贩运单位和从业人员管理。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网络违法违规销售生猪的新动向,严密监控网络平台涉及本地生猪销售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公安部门进行核查。
三、整治行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20年6月15日)
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市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工作安排,采取张贴“百日行动”通告、悬挂条幅、现场宣讲等方式,开展送“畜牧法律法规进场入户”活动,积极向从业单位、人员宣传“百日行动”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案例,以案说法,要求各从业单位、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生猪调运规程,严禁违规调运、屠宰生猪;通过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推动落实畜禽养殖场(户)的主体责任,增加生猪经营从业人员遵纪守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意识,营造”百日行动”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16日—8月31日)
全面落实专项整治各项部署,确保人员迅速到岗,措施全面落地,情况及时调度。登封市畜牧部门按照省市要求,每周五上午12点前上报本周百日行动有关情况,上报内容包括:检查站设置情况、检查车辆和生猪数量等(详见附表)。要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力度,查处一起,公布一起,形成强大震慑。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9月1日—9月10日)
“百日行动”结束,要对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常态化、制度化,对发现的短板和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着力巩固工作成效,完善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高度重视组织实施好百日行动对有效防控非洲猪瘟、有力保障生猪生产恢复发展、维护农业农村和经济社会工作大局的重大意义。三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强化人员、资金、装备等条件保障,确保百日行动见到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
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情况通报、联合作战、信息共享、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组织部门会商,及时分析研判、推动解决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三)广泛开展宣传
相关单位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为百日行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氛围。通过制作发放宣传挂图、播放小视频、推送信息、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宣传生猪检疫、调运和车辆备案、贩运监管等有关法定要求,及时公开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从正反两个方面推动相关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守法意识。要及时公布百日行动有关措施要求,总结宣传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做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到百日行动中。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