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679123/2020-00033
  •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2020-07-29
  • 2020-07-29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实行禁酒制度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在全局实施工作期间禁酒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1、严禁工作时间及工作日(早、中、晚)饮酒;

2、严禁执法、办案和执行其他公务时饮酒;

3、严禁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4、严禁驾驶执法车辆到歌舞厅、酒店饮酒、娱乐;

5、严禁在公务活动和办理案件时与被管理对象、案件当事人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饮酒;

6、严禁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场所及与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人员饮酒。

二、强化内部管理,营造浓厚氛围

各单位要从维护党的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禁酒制度的重要性,坚持领导负责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把禁酒制度的各项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做到人人皆知、时时遵循。各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遵守禁酒制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要求,认真落实禁酒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既要责任明确,又要相互监督。派驻纪检组将会同办公室、人事科、机关纪委,采取明查暗访、受理举报、日常检查等方式,对禁酒规定落实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监督电话:62865376

62862409

 

2020年7月29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