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679123/2020-00041
  •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2020-08-20
  • 2020-08-20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登封市老旧电梯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 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

现将《登封市老旧电梯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2020年8月20日

 

登封市老旧电梯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强化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老旧电梯(投入使用15年以上)、“三无”(无物业、无维保、无专项维修资金)电梯的监管力度,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电梯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根据《关于印发郑州市老旧电梯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市监文〔2020〕112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老旧电梯专项治理行动,制订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明确和落实电梯安全管理各方责任主体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加强对老旧电梯的安全监管力度,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老大难”问题的综合治理,对前期“三无”电梯安全整治工作“回头看”,确保隐患清零,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有效预防电梯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自查自纠,全面排查老旧电梯使用管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三无”电梯(无物业、无维保、无专项维修资金)等情况,确认目前安全风险状况。完善重点监管档案库,分类建档,实时动态掌握重点设备的安全状况。

(二)集中整治,消除隐患。深入开展老旧电梯、“三无”电梯排查整治,逐台确认安全状况,确保辖区内老旧电梯、“三无”电梯全部检查到位,不留死角。依据《郑州市加强“三无”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9]65号),加快推动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措施;对建档未整改的电梯,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实行挂牌督办机制;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法落实整改的电梯,要依法予以封停,作为重大隐患报告市政府。

(三)建立电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特种设备或电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三无”电梯以及存在重大隐患的老旧电梯通报机制,对无法落实整改措施的“问题”电梯要及时上报市政府,监督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四)鼓励推行电梯安全责任险。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河南省局和郑州市局对电梯安全责任险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保险在老旧电梯安全保障作用,研究建立“保险+服务”的电梯安全监管模式,引入更多社会力量做好电梯安全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制订方案,宣传动员阶段(8月15日前)

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宣传动员经营、使用和维保单位及行业协(商)会、保险机构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对老旧电梯、“三无”电梯分类建档,督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切实消除隐患。

(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各市场监管所要深入开展老旧电梯、“三无”电梯排查整治,逐台确认安全状况,确保辖区老旧电梯、“三无”电梯全部检查到位,不留死角。对技术问题,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要及时联系省特检院等单位提供技术帮助和指导,确保专项治理效果,切实保障电梯运行安全。

(三)挂牌督办、集中攻坚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对建档未整改的电梯,要实行挂牌督办机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尽快整改到位。对存有严重事故隐患、无法落实整改的电梯,要依法予以封停,作为重大隐患报告辖区政府。各市场监管所于每月5日前报送挂牌督办电梯情况和跟踪督办情况。

(四)总结经验、完善机制阶段(12月20日前)

总结专项治理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汇集统计数据,开展风险分析,研究深层次问题,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市场监管所于12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王海青副局长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按照部署落实整治任务,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按照规定报送整治总结,统筹落实整治任务。

(二)强化协调联动。电梯安全涉及多方责任,要积极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协调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推动相关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实施多元共治,按照职责做好电梯安全整治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深入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和电梯安全乘梯水平。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客观向社会公开电梯安全状况和整改建议,推动隐患整改落实。

(四)构建长效机制。根据专项治理行动的统计结果,要及时开展风险分析和预警,建立安全状况通报制度。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固化安全隐患排查、多部门综合治理、信息统计分析等机制,构建更加清晰的安全责任链条。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场监管所于每月5日前报送挂牌督办电梯情况和跟踪督办情况。要总结专项治理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汇集统计数据,开展风险分析,研究深层次问题,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并于12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科df4911@163.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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