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
根据《关于转发豫疫情防指办明电(2020)16号文的紧急通知》(郑防控办〔2020〕214号),由我单位牵头,卫健、商务和市场发展等部门共同做好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水产冻品海鲜市场、大型商超、肉制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检测工作。对核酸检测呈阳性的食品样品、环境和人员,应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做好应急处置。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对开展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重视程度,统筹协调好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企业、商户、从业人员参与核酸检测的宣传动员工作;强化对各类市场、冷库等数据的通报,为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检测采样提供便利,确保检测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重点
各单位要落实常态化检测机制,要对辖区内重点大型农贸市,特别是销售生鲜类产品的市场按照1次/周,对其他需要监测的农贸市场按照1次/月的频次进行病毒检测。自8月份起,于每月8份起,于每月15日和30日前,将阶段检测结果汇总表报送登封市疫情防控办公室。
三、强化指导
各级相关专业技术机构要强化对检测人员的技术指导,保质保量完成采样任务。开展核酸检测时的技术方案,请参照河南省联防联控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海鲜、冷鲜冻肉市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控指办(2020)61号执行。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