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郑财监【2002】8号)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3个行政事业单位和2个代理记账机构为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具体包括: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封市公路局、登封市嵩山路小学、登封市万帮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登封市人和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现将检查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登封市财政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