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推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现将《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9月3日
登封市市场监管局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落实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规范小作坊生产行为,督促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提升保障食品安全的能力。按照“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目标,实施“136”工程,即建立1个长效机制、实现3个100%,使6个监管重点得到规范提升。1个长效机制即小作坊整治中建立小作坊监管长效机制,实现信息化管理;3个100%即达到从业者知晓率100%、符合条件的办证率100%、建立监管档案率100%;使6个监管重点得到规范提升即重点对主体资格合格、索证索票齐全、卫生防护有效、工艺流程合规,打击“两超一非”和不安全食品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治理。使取证小作坊全部实现挂牌经营,整治率达到100%,全市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清查建档,实现全程监管。各市场监管所要对辖区内的小作坊按照全面排查、全部建档、全程监管的要求,将所有小作坊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1.全面开展小作坊普查建档。各所对辖区内的小作坊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摸清底数和状况,按照“一作坊一档案”的原则,逐步建立小作坊监管的电子和文书档案。
2.对小作坊实行全程监管。各所要对辖区内的小作坊建立信用档案;通过检查、抽检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应当增加检查频次;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法查封、扣押,责令召回已经售出的食品,销毁或做无害化处理,通知相关经营者,向广大消费者公示。
(二)制定管理规范,提升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各所要结合小作坊实际生产品种,督促其建立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制定管理制度。一是督促小作坊按照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制定的生产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和销售,实现小作坊规范化管理。二是建立原辅料购进与使用台账、食品生产与销售台账,督促小作坊规范管理。单独建立食品添加剂购进与使用台账,严防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各所要重点检查小作坊生产条件的符合情况、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生产卫生情况、原辅料进货查验情况、添加物质使用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情况,并如实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等内容,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各所每季度对小作坊的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并有检查记录。同时各所要组织好辖区内小作坊产品的抽检工作,做到有计划、分步骤并结合小作坊产品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并将抽检结果及时进行公示。四是督促小作坊实施食品安全承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管理、过程管理、卫生管理、储存运输销售管理、产品查验7项制度。五是加大对小作坊产品的市场销售者和使用者的日常监督管理,从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及购销台账入手,查验小作坊登记证、送货人联系方式、住址、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同时购销台账还需载明品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单位、送货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强化督导,实现小作坊“示范单位”全覆盖。各所在小作坊整治中,要在前期改造创建“示范单位”的基础上,对照郑州市局印发的小作坊示范单位验收细则,强化督导检查,通过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实现小作坊“示范单位”全覆盖。
(四)严格小作坊生产条件,推行“一票通”制度。小作坊产品出厂销售要出具销售凭证,载明小作坊名称、地址、备案证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日期、购货单位、收货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小作坊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继续严格落实“一票通”制度,做好进销货和查验记录,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做到小作坊产品销售,货随票走、票货一致的溯源机制,保证小作坊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产销数量一致。
(五)严惩违法,进一步规范小作坊市场秩序。各所要加大对卫生环境恶劣小作坊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制售不安全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对于涉嫌犯罪人员,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工作要求
(一)立足长效监管。各所要充分认识小作坊问题存在的严峻性、长期性、复杂性和顽固性,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打防结合,重点部署,常抓不懈,集中力量抓好整治。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
(二)注重考核评价。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我局将此项整治工作列入食品生产环节目标责任考核中,以考评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三)促进社会共治。各所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注重提升全民食品安全意识。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确保部门间信息沟通无障碍、相互配合更紧密。要积极发挥协管员、监督员等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路径。
各市场监管所请于12月1日前,将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形成总结报送食品生产监管科。
联系人: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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