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证权利人: 王玉波;身份证号:410XXXXXXXXXXX001x。
于2020年10月28日,向我局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补证。
土地坐落:登封市少林路青蓝巷
面积:133.3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国有土地使用证登国用(1993)宅字第1960号作废。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