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所(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
现将《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15期间加强市场监管及消费维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3月10日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15期间加强市场监管及消费维权工作
实施方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将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成果转化为扩大内需和驱动发展的重要动力,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更好地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按照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3·15期间加强市场监管及消费维权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稳定居民消费的有关精神,把扩大消费作为对冲疫情影响的重要着力点之一,通过强化八个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消除消费领域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3·15”期间是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和消费者表达诉求的重要时段,又加上疫情防控新情况,任何一件小事处理不当都会被放大,造成更加巨大的负面影响。在这个特殊时期,要紧抓重点工作,细致排查风险隐患,抓实抓细监管措施。
(一)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315晚会历年关注的重点内容之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定要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食品安全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1.在食品生产环节开展“三较差”企业清零活动。要按照“规范提升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原则,净化食品生产环境,夯实食品安全基础。
2.加强食品经营环节的监管力度。要对校园周边、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销售主体,对非经营性冷库和保健食品会销开展专项摸底排查,清理整顿。
3.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的风险防控,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网络订餐线下门店加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经营现场核查把关,坚决清理无证经营以及环境卫生差、个人卫生差、加工操作过程不规范等问题。
4.继续加强食品抽检,定期发布抽检信息解析,对倾向性或区域性问题加强检查督查力度。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协调督查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食品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分局)
(二)切实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要统筹安排部署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紧盯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产品销售、网络销售等重点环节,坚持全方位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持续强化专项检查、监督抽查、驻厂监管和轮回巡查,加大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尤其是医用防护口罩、N95口罩、防护服、测温枪等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实时开展监测预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案件,让顶风违法者付出惨痛代价,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
责任单位: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分局)
(三)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产品质量的好坏,是消费最终是否完成的重要影响因素,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和消费信心。
1.要加强重要原材料企业和重点企业的排查力度,督促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依法依规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要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坚持“即抽即检”“即检即报”“即报即查”,突出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抽查频次,提高抽查针对性和有效性。
3.加强对不合格产品和企业的处理力度,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以此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热情。
责任单位:质量监督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各市场监管所(分局)
(四)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目前企业复产复工,对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的需求势必会进一步扩大。各单位要持续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坚决打击“不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价签价目不齐全、标价内容不真实”“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防止价格问题成为3·15的新风口。
1.狠抓粮油菜肉蛋奶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强化巡查检查,确保生活必需品价格水平总体稳定。
2.狠抓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生产、流通全链条价格监管,严查哄价格、囤积居奇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3.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切实降低生产企业成本。
4.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妥善处置舆情,公开曝光典型价格违法案件。
责任单位:物价检查所,各市场监管所(分局)
(五)切实加强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监管。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不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触犯法律法规,其本身的欺诈行为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容易引起消费纠纷,甚至扩大引发舆情风险。各单位要引起足够重视,进一步强化对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的监管:
1.加强广告监测力度,强化对电视、报纸、期刊、广播、互联网等广告发布媒体的监测,提高监测效能。
2.采取告诫、约谈等形式,提醒经营者严禁利用疫情进行商业炒作,真实反映商(产)品规格、标准和用途,不得虚假宣传、虚报特价揽客、以有价无货手段欺诈消费者。
3.加大广告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对商品性能和功能等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广告、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转让”的违法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公序良俗的低级趣味广告,为消费者营造风清气正的消费环境。
责任单位:商标广告和网络交易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分局)
(六)切实加强特种设备监管。特种设备是现代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设备,因其结构复杂、载荷多变、运行空间广、危险性大的特点,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密切。因此,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对目前企业复产复工,促进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1.要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以人员持证上岗、制动控制装置、束缚装置、报警装置、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阀门仪表运转等情况作为重点,进行检查和检测。
2.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对电梯、锅炉、消毒灭菌锅、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设备加大监管排查力度,消除监管的死角和盲区。
3.做好安全技术性指导,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促维保单位及时进行维护保养。帮助企业顺利度过复工复产关键期。
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各市场监管所(分局)
(七)切实加强网络交易监管。电商平台的不见面交易、不接触配送等特点,满足了广大群众生活需要和疫情防控需要,网络经济在目前这个特殊时期,为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这个特殊时期,更要对网络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1.要督促网络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主体审核和信息公示义务,加强对商品信息的核验复核,依法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协助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2.加大对本地网络经营平台、网站和网络经营者的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查、屏蔽、下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和信息。
3.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各业务条线一体推进业务工作线上和线下全覆盖,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网络交易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商标广告和网络交易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分局)
(八)切实加大消费维权力度。要把维护消费者利益放在首位,完善消费维权制度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1.进一步加强消费环境建设,确保12315各渠道畅通,坚持24小时值守,全天候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和咨询。
2.重点关注居民用品、疫情相关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等诉求,精准分转,提高处置效率。
3.发挥大数据优势,加强分析研判,提供靶向案源信息和动态监控预警,对违法行为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发生重大舆情。
4.适时发布消费警示,公示典型案例,做好消费引导。
责任单位:12315投诉举报中心,各市场监管所(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迅速安排部署。各单位负责人要提前部署、靠前指挥,尽快找差距、补短板,狠抓业务条线落实,积极协调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同联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横向协同、上下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率。
(三)加强舆情监测。要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研判,增强舆情分析的前瞻性和实效性,主动发现和关注广大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防范舆情风险。要密切关注媒体记者相关采访情况,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及时沟通化解相关危机,引导记者和媒体传递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四)抓好应急处置。要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的紧急预案,建立联查联动工作机制,及时高效处置各类投诉举报,把问题消化在萌芽状态。要坚持12315值守工作,及时启动曝光案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依法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降低舆情事件扩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做好舆论引导。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消费维权工作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公示典型案例,展示维权成果,营造消费维权浓厚氛围,传递市场监管正面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