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0日薛少华因继承刘淑青的不动产,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房屋座落:登封市嵩阳路南路西(翠秀街119号)
不动产权证号:登0701025003号
土 地 证 号:登国用(宅)字第3911号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显示刘淑青的继承人有以下人员:
父母,早年去世
长子,薛少华,汉族,410XXXXXXXXXXX0011
次子,薛章华,汉族,410XXXXXXXXXXX9817
长女,薛伟华,汉族,410XXXXXXXXXXX2549
以上不动产如有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请于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