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2X/2021-00025
  • 登封市财政局
  •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
  • 2021-05-06
  • 2021-05-06
  • 通知
  • 登财办〔2021〕3号
  • 有效
登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登封市财政局202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根据中央、省、市文明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建设、诚信法治建设、服务性单位建设,积极开展“六文明”活动,履行社会责任,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美丽登封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工作目标

以庆祝建党100周年、登封市国家卫生城市到届复审、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等为载体,完善工作机制,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确保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审顺利通过。

三、创建任务

1.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坚持文明创建会议制度,局班子每年至少2次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召开1次精神文明创建动员会。依照河南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制定科学详细责任分工,收集整理和上传创建资料,将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纳入创建考核对象。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强化意识形态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把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谋划好、组织好。   

3.用好用活宣传阵地。利用好党建和精神文明创建阵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更新一批紧跟时事、导向鲜明的公益广告,定期更新宣传版面内容、党建阵地图文资料,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

4.拓展六文明活动。根据我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要求,深入开展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系列活动,提升职工文明素养,对因不文明行为受到文明办通报的,依规进行处罚。

5.创建学习型单位。制定并落实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完善学习制度,有推荐书目、有交流活动、有考核办法,充分利用财政大讲堂、图书阅览室,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加强财政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技能竞赛,创建学习型单位。

6.开展文明细胞工程。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宣传教育,创建“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引导和动员干部职工争先创优。

7.推进诚信建设。开展行业诚信创建活动,扎实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政府采购监督、创业担保贷款等信用建设工作。完善干部职工失信惩戒制度,对因个人失信行为损害单位形象和利益、影响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依规予以处罚。

8.深化财政法治建设。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扩大舆论宣传面,普及法治知识。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申请管理工作,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9.创建服务型单位。公开服务承诺,完善行业规范,简化工作流程,开展优质服务,严格遵守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提升财政服务质量。

10.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移风易俗,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勤俭节约教育;实行垃圾分类,普及垃圾分类方法;优化单位环境,整体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秩序井然。

11.打造志愿服务品牌。用好“志愿郑州”信息平台,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做好志愿者招募、活动报名、服务时长记录等工作。围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开展文明交通、清洁家园、义务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年度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6次。

12.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全国卫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主办单位要求,做好相关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资料报送。开展结对帮扶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3.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各级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着力于政府采购领域、惠民惠企政策、国有资产处置、黑恶涉案财产管理处置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高标准、高水平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建设。

14.充分保障员工权益。定期举办全民阅读、职工运动会等文化体育活动,展示财政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健全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搭建沟通平台,畅通反馈渠道,在工作、学习、生活、健康等方面对干部职工给予人文关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成效。坚持党建引领,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群团工作、财政业务工作有机融合,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各项活动要有计划并排出时间点,活动开展要围绕目标、主题鲜明,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有信息图片印证,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文明创建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任务分解,注重材料整理。任务分解表中的各项指标属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相关单位要主动认领、迅速行动,负责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照片要求横版),没有任务分工的单位,要积极参加各责任单位开展的活动。创建材料收集区间为2020年11月至2021年9月,各责任单位要严格对照测评要求,于9月20日前将本单位承担指标任务涉及的所有材料报至局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cbyx1@126.com。

(三)加强督查督办,实行奖惩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关系到我局的荣誉与形象,关系到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筹划,不推诿、不扯皮,局党组将定期听取汇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材料报送情况与2021年度财政综合考核相结合,因创建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创建失分、影响考核结果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1.登封市财政局2021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2.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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