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权利人: 王来治;身份证号:410XXXXXXXXXXX6555。
于2021年07月16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天中路与政通路交叉口西南角正弘中岳城一区5号楼2单元5层503
不动产证明号:豫(2020)登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121号
面积:126.61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不动产登记证明号:豫(2020)登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121号作废。
2021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