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06/2021-00007
  • 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
  • 公示
  • 2021-09-13
  • 2021-09-13
郑州安悦华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登封市环保综合处置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并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概况,具体如下。

一、建设概况

项目概况:郑州安悦华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登封市环保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位于登封市大冶镇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中央大道以西、豫见铁路以南。项目占地面积180亩,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处置危险废物6万吨;建设内容为:焚烧处置危险废物3万吨/年,刚性填埋处置3万吨/年,项目总投资10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郑州安悦华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原建设单位:上海汽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登封市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中央大道以西、豫见铁路以南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021-36606089

电子邮箱:zhenma123@126.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管城区未来路绿都广场

邮    编:450002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7788167860

电子信箱:373219258@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结果表明公众对项目建设表示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要求。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项目周边3km范围内的公众意见,及其他可能受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将意见表发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在规定时间内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郑州安悦华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