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郑财监【2021】5号)和《登封市财政局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登财会【2021】9号)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进行,决定开展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根据登封市财政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计划,从我市工商部门核准经营范围包含“代理记账”的中介机构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5家代理记账公司为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具体包括:郑州市中明远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登封市裕泽财税咨询有限公司、郑州鑫发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登封市合悦财税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广达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是被检查单位2020年会计信息质量,具体包括: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及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5.其他认为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检查依据
1.《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财政检查工作办法》
4. 其他财经制度和政策法规
四、检查时间:自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30日。
五、检查组织实施单位
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由登封市财政局财政会计监督科组织实施,成立1个检查组,1个审理组。
登封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