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 郑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义务人:刘慧玲 身份证号:410 XXXXXXXXXXX1549
于2021年9月7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天中路与政通路交叉口东南角润堂一期19号楼2单元2层204
面积:128.37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不动产登记证明豫(2018)登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000号作废。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