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 范永现;身份证号:410XXXXXXXXXXX0555。
于2021年9月29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谷路街住宅楼
面积: 97.66 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房屋所有权证号: 登005292 作废。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