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 国务院扶贫办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24号)精神,认真落实河南省政府、郑州市政府推进“一卡通”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综合协调职责,扎实推进我市“一卡通”管理各项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3年,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原则上均通过“一卡通”方式集中发放,并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以下简称“一卡通系统”)统一管理,清理整合补贴政策和资金、规范代发金融机构、搭建集中统一发放平台、加强公开公示等工作基本完成,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补贴政策更加科学,资金绩效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推进“一卡通”管理工作,分为前期准备、部署实施、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6月至7月
1.梳理补贴政策和项目。会同市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委员会、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应急管理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残联、房地产管理中心、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红十字会等业务主管部门,梳理国家、省、市及县级设定的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政策和项目,形成补贴政策清单。如补贴项目不宜实行“一卡通”集中发放,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说明理由并提供文件依据。(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牵头科室:国库科
配合科室:预算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社会保障科、农业农村科、企业商贸科、经济建设科
2.公开补贴政策清单。按照要求在河南政务服务网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本地补贴政策清单,并在以后年度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牵头科室:国库科
配合科室:办公室、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社会保障科、农业农村科、企业商贸科、经济建设科
3.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明确任务分工,研究起草《登封市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前)
牵头科室:财政会计监督科
配合科室: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人事信息科
(二)部署实施阶段:2021年8月至12月
4.签订县级代发协议。在省级签订协议的银行范围内,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定1-2家登封市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合作金融机构签订本地补贴资金代发协议,在办卡激活、资金支付、补贴通知、便捷取款、数据安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其提供高质量服务。(完成时限:2021年8月31日前)
牵头科室:国库科
配合科室:财政会计监督科、国库支付中心、人事信息科
5.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汇总本地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补贴对象审核数据共享需求,配合我市大数据管理局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明确数据共享内容、方式和责任,依托县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归集公安、人社、民政、教育、卫健、扶贫、残联等相关部门数据,为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提供支撑。(完成时限:2021年8月31日前)
牵头科室:财政会计监督科
配合科室: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社会保障科、农业农村科、企业商贸科、经济建设科、人事信息科
6.制定操作规范。结合一卡通系统流程设定和河南省财政厅、郑州市财政局操作规范,研究制定涵盖补贴对象审核、补贴资金发放、发放信息公开等环节的操作规范。(完成时限:2021年8月31日前)
牵头科室:财政会计监督科
配合科室:国库科、预算科、国库支付中心、人事信息科
7.部署一卡通系统。根据市局工作安排,在全市范围内部署一卡通系统,连通业务主管部门和代发金融机构,实现补贴基础信息采集、发放数据传递、发放结果反馈等全流程线上办理。对接预算管理一体化等系统,完成区划、用户、权限等基础信息配置以及补贴项目等业务数据设置,组织开展业务操作培训。(完成时限:2021年8月31日前)
牵头科室:人事信息科
配合科室:国库科、支付中心、财政会计监督科
8.组织参加业务培训会。根据省厅和市局工作安排,组织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会,交流推行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经验做法,演示一卡通系统补贴发放操作流程,促进我市加强“一卡通”管理工作全面实施。(完成时限:2021年8月31日前)
牵头科室:财政会计监督科
配合科室:办公室、人事信息科
9.广泛宣传发动。借助电视、报纸、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惠民惠农政策,介绍“一卡通”发放模式,普及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应用知识,提升群众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群众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前)
牵头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财政会计监督科、国库科、人事信息科
10.做好数据共享。按照政务数据管理有关规定,根据业务主管部门补贴对象审核数据需求,利用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做好财政数据共享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工作)
牵头科室:人事信息科
配合科室:掌握相关财政数据的科室、财政会计监督科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
11.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对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情况的督导检查,查漏补缺,巩固提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完成时限:2022年底)
牵头科室:财政会计监督科
配合科室:“一卡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2.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所有补贴资金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审核、同步下达。加强对补贴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以及加强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推动补贴资金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完成时限:长期工作)
牵头科室:预算科
配合科室:相关部门预算管理科室、绩效评价中心
13.配合做好银行代发业务监管工作。配合我市金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督促指导代发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代发协议,规范有序做好补贴资金代发工作,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向补贴群众提供便捷的办卡激活、查询取款途径以及免费、及时、逐项的补贴信息告知服务,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发放信息。(完成时限:长期工作)
牵头科室:国库科
配合科室:财政会计监督科、国库支付中心
14.对代发金融机构开展综合考评。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建立补贴资金金融机构代发业务综合考评制度,制定考评办法,明确考评标准,对代发金融机构履行代发协议情况以及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综合考评,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完成时限:长期工作)
牵头科室:国库科
配合科室:财政会计监科、国库支付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登封市财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冯颖灿任组长,副科级干部王双剑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组成情况详见登财办[2021]7号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会计监督科,承担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具体经办同志担任。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科室(单位)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安排布置具体任务。
(二)强化技术支撑。一卡通系统是实施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基础平台,在硬件配备上,要充分依托我局现有设施,保证全市补贴资金发放业务在线办理顺利运行;在系统升级上,要结合补贴发放工作实际,对接社保卡系统和代发银行业务系统,优化流程,完善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在运行维护上,要督促软件公司做好系统维护和技术指导,及时解决系统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督促指导。局相关科室(单位)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及我市工作开展情况各负其责,并做好工作衔接和相互配合,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