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登封市财政局财政会计监督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随机抽查计划》(登财会[2021]7号)和《登封市财政局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登财会[2021]9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郑州市中明远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登封市裕泽财税咨询有限公司、郑州鑫发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登封市合悦财税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广达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2020年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具体包括: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及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5.其他认为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检查情况
1、被检查企业登封市裕泽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注册成立,成立后未刻公章,未开展经营活动,已经于2021年8月3日正式注销,因此无法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2、被检查企业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状况,主要存在一些问题,如:会计基础工作存在不规范;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不完善;支付凭证附件不完整、无审批;收入无发票;会计科目核算错误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依法要求企业进行整改。
特此公告。
登封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