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证权利人:雷有森;身份证号:410XXXXXXXXXXX0097。
于2020年11月8日,向我局申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崇高路北长春园四巷3号
土地面积:167平方米;房屋面积384.76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土地证号1994年度第3381号;原房屋所有权证登200808000949号作废。
202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