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7059326/2021-00022
  • 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
  • 畜牧业
  • 2021-04-20
  • 2021-04-21
  • 通知
  • 登牧字〔2021〕18号
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2021年农资打假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农业厅和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有关农资打假工作部署,结合我市畜牧业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专项整治,发挥信息化监管优势,依法取缔一批农资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农资市场良好秩序,增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保障农民用上安全放心农资,确保农资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产品

兽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非法添加违禁药物、超剂量超范围添加抗生素、激素,直接使用原料药、含量不符合规定兽药等违法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添加“瘦肉精”等禁用药物行为。

)重点区域

问题突出区域:对近年来在国家和省、郑州市抽检中暴露问题较多、新闻媒体曝光较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等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坚决遏制假劣农资高发多发态势。

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环节加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兽药、饲料行为,保障农资质量安全有效

养殖场:严格落实兽药禁用、限用、遵从休药期的规定,依法查处养殖环节添加、使用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

三、主要任务

(一)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

严格审查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及产品登记,依法严把准入关。建立健全农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对列入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名单的农资企业(单位)要强化跟踪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要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二)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针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监管执法资源,集中时间,突出重点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违禁农资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

加强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抽检,进一步扩大抽检批次。增强执法抽检的精准度,以本地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群众投诉举报、以及失信企业为重点开展针对性执法抽检,精准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

(四)开展农资违法案件查处

要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彻底”的原则,切实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监督检查、执法检查、质量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发现的案件依法立案查办,决不姑息。认真落实案件协查联动机制,查办的每一起农资案件均应逐级追溯来源和追踪流向,双向全程清除假劣农资。

)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

于4-5月份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农资安全使用、农资识假辨假与依法维权知识,开展咨询培训、诚信承诺、现场演示等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和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现场咨询培训,发放宣传资料,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农资购用中遇到的维权难等问题。组织开展农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农资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开展农资质量安全承诺活动。组织开展优质安全农资展示推介,引导农资企业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对接,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本次行动领导小组,畜牧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执法大队队长、质监中心主任、动监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中心。本次执法行动由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行动安排、案件办理、抽样送检。

(二)加强农资信用监管

以建立农资企业信用档案为基础,构建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评价的以信用为核心的农资监管新机制。加快推进农资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及时完善记录信用信息,加强信用档案应用,公布守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引导农资企业守法诚信生产经营。

(三)加强执法人力建设

优化配置农业执法队伍,保障农业执法力量与履行执法职责相适应,确保履行执法职责到位。加强规范文明、廉洁高效执法,认真落实执法机制,杜绝有案不办现象。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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