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因水灾死亡畜禽补助资金实施工作,根据《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农〔2021〕1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灾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全市受水灾严重地区的养殖场(户)进行救灾补助,帮助其渡过难关、尽快恢复生产。
二、实施内容
(一)补助对象。全市辖区内因水灾死亡畜禽的养殖场户,其中已参加保险的不予补助。补助畜种为生猪、奶牛、肉牛、羊、家禽。
(二)补助标准。本次补助资金按照每头死亡生猪230元、奶牛2500元、肉牛1500元、羊100元、家禽1元进行测算。
(三)补助程序。各乡镇(街道)本着简便易行、有据可查的原则,结合前期我市畜牧养殖领域受灾调度及有效期内参加保险的实际情况,由因水灾且未参加保险的养殖场户提出实际死亡畜禽数量证明,村委会提出调查核实意见,乡镇办相关业务部门结合本年度防疫记录或存栏规模登记等对因水灾实际死亡数量进行现场核查,提出确认意见,并对结果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地要在2021年8月6日下午16:00时前,完成养殖场户补助对象、补助畜种和补助资金的核实汇总确认工作(附件2、附件3),并将纸质版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政府公章后报市畜牧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dfxmj009@163.com。全市汇总后将及时协调财政部门尽快拨付补助资金到受灾养殖场户。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补助资金实施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快实施进度。各地要组织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加快推进补助对象和补助资金确认等工作,并对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尽快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场到户,切实发挥好救灾资金作用。
(三)加强信息调度。各地在排查过程中如遇重大情况,及时上报,我中心将会同财政局及时跟进指导救灾重建工作。
附件:1、证明模板(场户参考模板)
2、登封市因水灾死亡畜禽补助对象及补助数量统计表
3、登封市因水灾死亡畜禽补助对象及补助数量汇总表
2021年8月3日
附件1
证 明
(场户参考模板)
(场、户)系 乡镇(街道) 村养 (场、户),负责人(法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因今年7月下旬的水灾造成 头(只、羽)死亡,且没有参加保险,愿对此证明承担一切后果。
法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
养殖场(户)(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村委会意见: 乡镇(街道)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