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生猪屠宰行业管理,维护生猪产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食肉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郑州市关于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动要求,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窝点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任务
集中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窝点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经营、运输、屠宰、销售等全链条监管,及时消除疫情风险隐患,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取缔境内特别是中心城区范围的私屠滥宰窝点,震慑和警示不法分子,进一步规范屠宰行业经营管理秩序,为全市生猪屠宰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1月20日—2021年11月30日)。制定集中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窝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1日—2022年2月28日)。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挖一批私屠滥宰隐患线索,严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16日)。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认真梳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结合专项整治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逐步建立完善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保障
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登封市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组 长:高泉廷
副组长:梁建涛、王丽华、杨二伟、张建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成 员:李向斌、李雪刚、王少鹏、梁大清、薛淑萍以及各乡镇农办、畜牧兽医站等有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向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
四、工作措施
1、强化动物检疫制度,加强对生猪养殖场的监管,防止出售病死猪肉的违法行为发生。对进入屠宰场的生猪要严格查验产地检疫证明,做好生猪屠宰的同步检疫工作,对无检疫证明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监督做好病死猪肉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监督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生猪入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验收不合格的生猪入场;抓好定点屠宰场的屠宰操作流程监督;加大执法力度,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坚决依法取缔私屠滥宰窝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2、强化部门联动,严打私屠滥宰
一要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群众监督。畅通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举报渠道(举报监督电话62839111、62839266),让群众反映私屠滥宰问题更便捷更快速,激发群众监督力量,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接访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私屠滥宰窝点进行拉网式排查。
二要进一步健全畜牧、公安、市场监管和乡镇政府等多部门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执法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严打私屠滥宰。畜牧部门要主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形成长期联合执法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私屠滥宰易发区域和多发地区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养殖、屠宰、加工、经营等生猪产品全链条各环节检查力度,协同作战、深挖严查,防止出现短板效应,从源头上加大打击私屠滥宰力度。配合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生猪私屠滥宰对象进行详细摸底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人员,严格监管辖区内生猪私屠滥宰行为,防止病害肉品进入市场销售。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流通环节即集贸市场、超市、肉食店、冷冻库等监督检查,检查生鲜猪肉是否有“两证两章”,肉品经营者是否销售私宰肉、病死肉、无合法来源肉品、腐败变质肉品,严厉打击流通环节、加工环节违法行为。密切与公安部门监督协作,加强线索通报和信息会商,对涉及私屠滥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一查到底。加大对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力度,一旦发现要及时固定证据,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现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三要严格屠宰准出,衔接市场准入。贯彻落实好省、市关于打击私屠滥宰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屠宰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严把入场关,履行入场车辆清洗消毒、查证验物、入场登记和非洲猪瘟自检责任,确保出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外来生猪到达目的地后,加强监督检查,严防调入生猪转运或分销至本地屠户进行私屠滥宰,加强屠宰场冷库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健全出入库记录,发现可疑生猪产品及时抽样检测。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明白纸、宣传单以及开展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屠宰、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大声势。对在打击私屠滥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做好典型事迹宣传,形成对私屠滥宰行为的群防群治局面。
五要加强日常巡查,强化监管措施。畜牧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对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加工窝点、农贸市场、蔬菜肉类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场所,集中进行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生猪屠宰行业管理秩序。加强对取缔窝点日常巡查,防止死灰复燃,紧盯屡查屡犯的黑窝点和顽固窝点、收购病死猪的“黑窝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违法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指导服务。各乡镇、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既要严厉打击违法私屠滥宰行为,也要维护生猪市场正常流通、检疫和交易秩序,保障生猪屠宰货源充足。
(二)强化督查检查。市打击生猪私屠滥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统一安排、统一行动,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项行动实行月调度机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单位务必于每月30日前报送本月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12月30日和2022年3月3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联系人:杨莹;电话:62839111;邮箱:dfdjz@sina.com)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