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605570/2021-00504
  •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示
  • 2021-12-07
  • 2021-12-07
  • 2021-12-07
  • 2021-12-28
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发的公告

登封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发的公告

不动产证权利人: 王天来;身份证号:410XXXXXXXXXXX1516

20211207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  登封市阳城路与洧河路交叉口西北角中凯龙城C2号楼1单元2202

面积:166.83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起止日期:20211207日至2021122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不动产权证书1401061848作废。

 

 

 

日期: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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