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权利人: : 李荣仙;身份证号: 410XXXXXXXXXXX2028
于2021年12月15日,向我局申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证。
房屋坐落:登封市嵩阳办事处老城东街1号楼
面积:50.64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 商业服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房屋所有权证登006132号作废。
日期: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