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证权利人: 郑新芳;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XX22
于2021年12月31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权权证书遗失补证。
房屋坐落:登封市少林大道西段北侧246号
面积:34.13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 商业服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房屋所有权证登200908000707号作废。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