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河南省地质科学研究所现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更正登记,土地坐落为登封市卢店镇朝阳路南侧,该宗地权利类型为划拨,权利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办公用地,原证书记载面积为43120㎡,现按院落围墙内的宗地实测面积为:44326.10㎡,比原证书记载面积大1206.10㎡。
依据河南省地质科学研究所提供的土地原始档案登革计字(76)第20号批复,及相关协议,原取得使用权面积约为44493.90㎡。经现场查看,该宗地四至边界围墙自95年登记发证至今无变化,现河南省地质科学研究所申请更正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4326.10㎡。现对该宗地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为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限内书面向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未在公告期限内提出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电话:62886998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