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 刘宗辽,张菊;身份证号:410XXXXXXXXXXX0014。
于2022年,1月10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少室路望阳北街二巷84号
面积:274.64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他项权证1503040952号作废。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