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企业、乡直各单位: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中共登封市委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登办〔2021〕2号)和《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登政办明电〔2021〕8号)等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到8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通过在全乡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认真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提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保障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乡安全大局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经组织研究决定,成立以乡长毛鹏展同志为组长,人大主席何志峰同志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由何志峰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活动期间工作开展的督促、协调和信息上报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大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对本单位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全方位的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要制定详细的排查计划,对各自分包的行业(领域)要逐家进行排查,对停产企业要开展巡查,对本行业(领域)上报的隐患要深入分析研究,对大排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并派专人督促整改到位。
(二)大整治:在全乡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1.煤矿。一是乡驻矿人员要坚持24小时驻矿制度,严禁煤矿超人员超领域违法生产,要按照“两到位、五控制”要求严格煤矿监管,乡应急办要不定期对驻矿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和煤矿停工停产情况进行督查巡查;二是煤矿企业要执行安全生产日例会制度和定期设备检修制度,分包领导要坚持参加企业班前安全日例会,进一步督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对于停工停产煤矿严禁以整改之名、技改之名、撤出设备之名违法生产,严防以灾害防治和隐患整改为名擅自组织维修、扩修及生产行为。(牵头领导:范伟力 责任部门:应急办 煤管站)
2.非煤矿山。要严格按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67号)要求,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开采等非法行为,坚决杜绝私挖滥采现象发生。各部门要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并深入一线进行安全检查,督促企业整改隐患,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其停产整改,拒不停产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各有关单位要协调配合,全面推进非煤矿山领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全乡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提高。(牵头领导:何志峰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 自然资源规划所)
3.消防安全。重点整治高层建筑、敬老院、学校、商店、娱乐场所等敏感场所安全隐患和问题;职工宿舍、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老旧小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牵头领导:李振国 责任部门:综治办 执法办)
4.道路交通运输。结合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整治道路两边门市违规经营;三轮车、面包车接送学生,建筑施工单位货车接送工人;道路两边,集贸市场违规停车,堵塞交通;隧道、桥梁、涵洞等重点交通设施和临水临崖、地质灾害、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沿线安全隐患; 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面包车超员和农 用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领导:何志峰 责任部门:乡村振兴办(公路站) 派出所)
5.建筑施工。全面整治既有房屋建筑、经营性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老旧危房及村庄内既有公共用房、生产经营的房屋、临时搭建的人员活动场所等安全隐患;重点检查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重点部位,施工工地无资质施工、违法转包分包、不按设计施工等安全隐患和问题。(牵头领导:李伟 责任部门:村镇规划办)
6.公共安全。全面检查镇区道路、地下管网、 排水和污水处理、窨井盖等基础设施及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隐患和问题;重点整治燃气企业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方面的问题。(牵头领导:李伟 责任部门:村镇规划办)
7.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车站、商店、卫生院、学校、寺庙、养老院 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是否严格执行文艺演出、商贸会展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是否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制定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牵头领导:李振国 责任部门:综治办 执法办)
8.特种设备。重点整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运行中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充装气瓶和违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行为。(牵头领导:申雯泽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所)
9.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 坚持严防严控,依法打击烟花爆竹违规经营、燃放等违法行为,严防烟花爆竹燃放回潮反弹。(牵头领导:何志峰 责任部门:应急办 派出所)
10.工贸行业。重点整治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设施配备是否到位,职业危害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安全隐患和问题。(牵头领导:何志峰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
11.文化旅游。重点整治景点安全基础设施、游乐设施、消防设施、KTV、餐饮等方面安全风险何隐患。(牵头领导:申雯泽 责任部门: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2.农村安全。各包村领导要协同村干部对村里各领域不断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处理,且要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牵头领导:各包村领导 责任人:二、三级网格长)
其他行业安全要根据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现状及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此次专项行动不留死角,实现全覆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成立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迅速召开会议部署,立即采取行动,深入安全生产工作最前线抓好责任落实、问题查改,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强化整治。各企业要建立排查台账,做到企业全面排查,确保“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落实到各行业(领域)的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和“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从各岗位倒查倒逼,强化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订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三)狠抓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各专项整治工作组要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分管行业(领域)工作特点,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措施到位见成效,且实行周报告制度、各行业安全组每周四上午12点前将所排查整治情况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报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治不到位,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由乡纪委进行警示约谈。
白坪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