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创业政策项目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补贴对象
中小微企业(注册地在登封市)
三、政策申请条件
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1年以上;或当年新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四、政策申请资料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3.符合条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4.被吸纳人员身份认定材料;
5.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行账户复印件;
6.市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7.工资支付凭证。
以上材料或复印件需加盖企业行政公章。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统一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二)受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企业提交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三)审核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资金拨付。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办理地点 : 登封市行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