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605570/2022-00136
  •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告
  • 2022-02-15
  • 2022-02-15
  • 2022-02-15
  • 2022-03-07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发的公告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发的公告

 

不动产权利人: 李大水;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31。

于2022年2月15日,向我局申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爱民路与菜园路交叉口东南角公交公司家属院8号楼2单元3层304面积:86.60平方米,权利属性:划拨,

用途:住宅

 

起止日期:2022年02月15日至2022年03月07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登0501021589作废。

 

 

 

日期:2022年02月15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