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发的公告
不动产权利人: 李大水;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31。
于2022年2月15日,向我局申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爱民路与菜园路交叉口东南角公交公司家属院8号楼2单元3层304面积:86.60平方米,权利属性:划拨,
用途:住宅
起止日期:2022年02月15日至2022年03月07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登0501021589作废。
日期:2022年0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