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证权利人: 李湘云;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X46
于2022年4月21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权权证书遗失补证。
房屋坐落:登封市天中路与政通路交叉口西南角正弘中岳城一区6号楼1单元1层101
面积:143.94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起止日期: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5月13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产权证号豫(2021)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6523号作废。
日期: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