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证权利人: 许俊颍;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XX33。
于2022年5月30日,向我局申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谷路街南段西侧豫鑫苑A区4号楼5单元410
面积:134.94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起止日期: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22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不动产权证豫(2016)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0140号作废。
日期: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