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权利人: 陈浩杰;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XX15。
于2022年06月16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阳城路与洧河路交叉口西北角中凯龙城C9号楼1单元5层501
不动产证明号:豫(2021)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12815号
面积:204.99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起止日期:2022年06月17日至2022年07月07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不动产登记证明号:豫(2021)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12815号作废。
日期:2022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