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权利人: 王彩丽;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XX2X。
于2022年05月27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爱民路与菜园路交叉口东南角公交公司家属院8号楼1单元4层401
不动产证明号:豫(2020)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0270号
面积:120.29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起止日期:2022年05月28日至2022年6月21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不动产登记证明号:豫(2020)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0270号作废。
日期:2021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