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 程宝钦;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XX11。
于2022年6月29日,向我局申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
不动产坐落:登封市崇高路东段南侧
面积:578.88平方米,权利属性:\,
用途:住宅
起止日期: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20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登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原不动产权证书登0501021600作废。
日期: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