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代理记账行业管理,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9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登封市财政局2022年度中介机构代理记账资格检查工作方案》(登财会【2022】6号)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决定对登封市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是否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检查,现公示如下:
一、 检查单位
郑州市拓金财税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润华企业孵化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是否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三、检查依据
1.《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财政检查工作办法》
4.其他相关财经制度和政策法规
四、检查时间
2022年7月14至2022年8月31日
五、检查组织实施
该项检查由登封市财政局财政会计监督科组织实施,成立1个检查组,1个审理组。
登封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