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及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显示,登封置腾置业有限公司等22家单位疑似存在未按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的期限动工开发建设与利用的情况,涉嫌构成闲置土地,请涉及到的单位于三十日内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一)土地权利证明文件;(二)土地开发利用情况、闲置原因以及相关说明等材料,我局将依据上述材料对土地是否闲置依法进行认定;逾期不提供相关材料的,我局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进行闲置土地认定。
联系人:景文杰
联系电话:132131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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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20日